比如说现在共享单车的项目,大家在卖老股的时候都不折价卖了,都要议价卖,毕竟这个项目太火了。看来,知识和牛奶一样,都是可以掺三聚氰胺的,现在知识付费这么火热,是不是也要有类似“315”那样的机制,也要有消费者协会这样的机构,来打打假呢? 本文作者:高颜值新媒体专家,刘晨;请关注他的公众号、知乎和这个专栏“字典序列”。 当然你可能会说,10%的项目能赚钱,还有这么多去创业,难道不是泡沫。 但这并不能推论说,网游是没有商业模式的,火锅店服装店是没有商业模式的。 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 辨析:最后再提一下,不算是错误,但是基本的逻辑上有一个误区。 那么短视频创业者在争取这部分业务方面,相对于传统的制片公司、广告公司有什么优势呢?有三点: 短视频创业者自己有发布渠道,就算粉丝不多影响不大,但也比完全没有渠道的传统制片公司要强; 就算企
此外,在创新方面
第三家风投公司downtoearch给出来了一个介于800万到120
但由于内容产品的特点,真人形象会给内容产品带来不稳定性(万一人跑了咋办),而且延展性不佳,不容易沉淀价
” 这是一个人人都能读懂的互联网公众号,内容涉及创业、电商、科技、励志、职场,一起跟着鲁老
我们选取了其中的精华部分分享给大家,比如如何在有巨头林立的环境里做成手中之事—&mdash